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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与引入长期资本推动企业投资质量发展有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发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引进长期资金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鲁政资[2025]205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学校:《山东省引进长期资金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现已公布。请根据实际情况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2025年12月31日(本文件已发布)山东省长期引进创业投资促进优质创业投资发展行动方案。制定本行动计划是为了贯彻落实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畅通创业投资“收购、投资、管理、退出”循环,推动早期资本以小额投资硬技术为主,吸引和培育更多长期资本和耐心资本支持山东省高质量发展。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培育引导支持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新提升的长期资本,推动更多金融资源支持科技创新和新生产力发展。到2027年底,我们公司的目标是增加山东省创业投资金额年均增长10%以上,经营规模超过4000亿元,现有基金数量保持在3800只左右。工信部创投基金中,“硬技术的首次投资和小额投资”比例超过80%,股票投资在企业上市中的渗透率超过90%。推动形成“产业、科技、金融”高水平循环,着力打造国家科技金融改革试验区和创业投资高原。二、引进和发展长期资本的举措 (一)加快发展优质创业投资机构。吸引全国知名创投机构总部,在省内设立地区总部和分支机构,参与创投机构公开选拔省内各类政府投资基金和国家基金管理机构。指导山东省创业投资机构提高产业引导、战略咨询等综合管理和服务能力,培育在全国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领先创业投资集团和优秀团队。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二)支持专业化创业投资机构发展。加大未来产业新兴、细分领域私募股权机构和基金管理人的培养力度,支持各类人才特别是科研人员参与基金投资和决策。鼓励山东省内高校和科研机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与行业协会、产学融合链骨干企业、校友基金会或政府投资基金、市场化机构等合作,支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毕业生创业。 (牵头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科学技术部,责任单位:国家教育部、国家财政部) (三)鼓励长期资本投入。鼓励保险资金、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科研机构母基金、政府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功能的商业银行子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在部内设立或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推动全省上市公司、主要产业链企业、重大科技企业实施取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风险投资(CVC),加大对产业链上下游科技成果转化和中小企业的投资。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科学技术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山东省金融监管局、青岛市金融监管局) (四)用足审核政策,拓展资金来源。以此为契机,将国资公司资本投资审核范围扩大到各省份,并与各级政府投资基金、国家基金等合作,推动基金设立。建立金融资本投资项目耦合机制加强项目审核和推介,形成金融机构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全面的“投贷合作”效应。积极探索建立中央与地方合作增信机制,推动债券增信机构与中债增信公司加强合作,促进资本投资。支持资本机构及其母公司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开展“首债培育”行动,增强资本投资机构长期稳定融资能力。 (监管机构:省发展委、山东省金融监管局、青岛市金融监管局,责任机构:省金融办、省财政局、省国资委、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省证监局、青岛证监局)三、创业投资促进活动(一)引导创业投资机构投资早期投资、减少投资、硬技术投资。加大对专注于创造性、先进技术创新领域的创投机构的政策支持,鼓励创投机构投资早期、小规模硬技术。建立投资早期、初创企业的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通过“高级孵化”和“深度孵化”模式支持硬科技企业。 (牵头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财政部) (二)建立风险投资项目的lti级服务耦合机制sgo。强化创投服务,为创投机构提供年度申报考察、资源对接、场景拓展、投后赋能等综合协调服务,引导区域股市、行业协会、人才创投联盟等优质项目巡展。扩大“科技创新齐鲁创投未来”“齐鲁齐物”等旅游品牌的影响力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国家金融信用服务平台“创业投资项目对接”体系、“科技市场”等创投对接平台作用,开展“青岛创投大会”、“创投基金齐鲁行”、“创投走进山东”、“资本支援地面部队行军”等高质量活动,推动两岸三地有机融合。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的合理配置。 (牵头机构: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责任机构:省委金融办、山东省金融监管局、山东省证监局。 (三)提升综合创业投资服务能力。结合生产力核心设计,在科技含量高、人力资源密集的地区发展一大批创业投资集团和综合服务基地,创新优化运营服务模式,为创业投资机构提供注册登记、投贷耦合、项目路演、申报指导等服务。引进法律、信用、知识服务、人力资源、商务拓展等专业服务机构。落实税收及相关费用优惠政策。除了按规定实施租金补贴等优惠政策外,政府所属投资基金也将参与支持股票。支持通过“孵化+投资”方式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通过“园区+基金”方式提升产业成熟度,建设要素高度集聚、产融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和金融生态系统。 (主要机构: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四、完善政府投资资金管理 (一)合理调整政府资金配置。邀请投资人优化基金投资结构e 在国家层面设立基金,并通过联合设立子基金和招揽投资的方式,在基金之间建立协同效应。制定政府投资基金主要投资领域清单,指导城市根据行业特点调整政府投资基金投放,避免重复投资和无序竞争。综合考虑地方财力、产业资源基础、债务风险等,推动资金优化整合,推动地市级资金整合重组,提高规模效应。 (主管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二)优化政府资助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放大效应,合理扩大创投基金数量和规模,提高政府财政资金投资效率ds.适当提高政府投资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的比例,放宽创业投资基金的期限要求。我们坚持开放、市场化的原则,精选投资经验丰富、投资业绩强劲的基金管理人。政府部门通过监督投资方向、跟踪投资进展、任命观察员等方式,可以促进合规经营,加强风险防范。严禁地方政府通过非法贷款提供资金。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不得强制出资、预缴资金,不得以股权投资基金的名义从事债务融资活动。 (主管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国资委) (三)构建差别化的国家风险资本评价体系。优化全链条、全生命周期评价评级体系,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基金和国有企业基金投资早期和初创阶段的风险承受能力。风险投资基金的评估和估值注重功能绩效,并考虑效率和盈利能力等因素。我们不简单地以单个项目或年度的损益作为评估的依据。只要建立容错机制并遵守相关政策法规,基金管理人和国家投资者将按照尽职和免责原则对待。 (牵头机构:省财政部、省国资委,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 五、努力拓宽输出渠道 (一)便利企业境内外上市渠道。时间深入实施“十、十万、十万”上市培育计划,加大优质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企业的认定、发现和培育力度。将获得创投机构投资的优秀企业列入初步上市公司名单,加强重点发展。开展全面宣传和政策培训,安排和了解企业上市的困难和障碍,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的问题,加快投资企业境内外上市进度。打破关键核心技术“停滞”,积极争取更多科技型企业纳入国家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建立高质量的区域证券市场“专、特、新”专门委员会,运用制度机制对接机制,使区域性证券市场服务企业申请挂牌新三委。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支持分配基金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前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不特定合格投资者持有的股票以及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通过大规模资产重组或通过无转让过户方式向股权投资者再融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提高股权基金的退出效率。风险。 (责任部门:省委金融办、省发改委、山东证监局、青岛证监局) (二)积极推进兼并重组。引导上市公司和主要产业链企业开展并购重组,建立健全并购重组标的初步库,搭建并购重组对接平台。鼓励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等按照商业化、法治化原则设立产业并购基金,支持技术创新和资源整合。通过锁定期内“反向联动”等安排,鼓励和引导风险投资及创投投资者积极参与并购重组。利用科技企业并购融资试点政策,将并购融资与并购资金比例上限提高至80%,最长期限延长至10年。 (监管机构:省委财政局、山东省证监局、青岛证监局;负责(三)推动股权型创业投资基金二手股转让。提高区域股票市场对资本投资的服务能力,拓展私募基金退出渠道,形成“全链条、全周期服务体系”。推动二级市场民间资本投资基金(S基金)发展,鼓励银行国库、保险资金、信托基金等加大对S基金的投资。鼓励部内到期清算的政府投资基金积极与专业S基金管理机构合作,便利资金顺利划转和退出。 (监督机构:省委财政厅、山东省国安委(证监局、青岛证监局,责任机构:省发改委、省财政局) 六、优化创业投资环境行动 (一)优化私募股权、创业投资行业市场准入。加强证券监管、市场监管、地方财政、发改等部门之间私募股权、创业投资机构注册登记、资金申请、运营及投资等方面的信息交流和交流。实施金融和金融实体访问登记管理的相关要求,以及调查和咨询咨询整体工作的主要机制。资本的前提是可控的,优化预登记过程和提高私人资本机构和终端资本的服务效率综合审查、调查和咨询、建议和注册的发布。实施各种激励措施和政治政策,并为促进规范发展的企业提供逆向改革的补贴。落实好资本和社会个人财政政策,加强发展改革部门和税务部门信息互联,规范创业投资机构注册登记和年检工作,及时公布创业​​投资公司年检结果。 (监管机构:山东省证监局、省发展改革委,责任机构:省财委局、省科技局、省财政局、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 (二)提高创业资本全面的服务体系。通过加强山东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和科融信平台的金融、金融、知识产权数据,建立省级各领域评估专家数据库,依托相关部门,根据贷款标的企业和创投机构的需求,提供投资、再融资、退出评估等前期服务。行业协会将为地方私募股权基金搭建综合服务平台,帮助其通过无缝的“来源、投资、管理、退出”循环为投资公司提供项目融资。 ,提供申请补贴、对接产业链资源、共享科研仪器设备、试点研发等服务、产业交流、融资、向创投机构引进人才、提供政策建议等社会服务政府部门、产业研究、数据分析等服务部门(主管单位: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发改委;责任部门:省委金融办、省金融办)(三)建设创业投资人才专家队伍。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创业投资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人才申报“泰山”、“齐鲁”人才项目,享受优惠的住房和医疗保障政策,为人才发放“山东财富卡”,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鼓励各大创业投资机构与高校合作开设相关专业课程,建设创业投资培训基地,加强创业投资人才综合培养(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创业投资新的重点政策咨询机制。风险投资行业及涉及风险投资机构的各行业制定的重点政策要与宏观政策方向相一致,加强各级发展改革、科技、金融和国有资产监管。推动监管部门、地方财政、证券监督管理等部门风险投资、政策协调和信息共享等各项措施落实(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责任部门:省委金融办、省科技局、省科技厅)(省财政局、省国资委、山东省证监局、青岛证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