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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警方通报,一名男子非法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交通堵塞,黄某、陈某均被行政拘留。

2026年1月13日,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分局发布警情通报。针对近日网上流传的该区有人违反当地规定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交通拥堵的信息,成都市公安局当天依法开展调查,并开展广泛取证和跟踪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调查发现,2026年1月7日晚8点左右,黄萌萌(男,23岁,四川省容县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新津区郑工路与竹园街交叉口燃放烟花爆竹,导致该区域短暂交通拥堵,群众围观。关于烟花爆竹的来源,有关部门近日发现,黄萌萌燃放的烟花是从国外购买的。陈先生(男,29岁,四川省叙永县人),无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黄某的行为属于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当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对其给予行政拘留。陈某的行为属于非法危险品交易行为,当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陈某给予行政拘留。 (“成都公安”官方微信)